上高县芦洲乡坚持“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理念,深入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要求,不断强化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为中心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切实履行基层组织自治的主体责任。通过突出民主协商,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发展的途径,积极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始终把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在基层协商民主中的领导作用,专题召开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工作安排会议,明确指导思想、协商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协商工作开展点明方向。
聚焦重点工作,服务乡村发展。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协商,通过民主协商将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协商议事室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移风易俗、产业发展、矛盾纠纷调处、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问题,并通过协商收集具体实用的意见建议,为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依法协商,保证合法有效。在基层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该乡将基层政协协商民主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严格要求各协商议事室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议事协商,坚持“六议”“六不议”的协商议事规则,重点围绕重大矛盾化解、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以及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开展协商,确保协商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合法有效。至目前各协商议事室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入户和群众来访等方式,收集符合协商议事规则的议题。
坚持广泛参与,强化自我管理 。积极探索建立“政协搭台、各方唱戏、群众受益”的机制,各协商议事室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确保广大群众都能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来,既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又让群众有归属感,实现了培养群众加强自我管理能力的目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责任感和自治能力,为芦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成果转化,增进民生福祉。通过定期对各村协商议事落实情况开展走访调研,确保协商议事成果落到实处。紧盯协商议事成果转化,下大气力解决议事事项落不实、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把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变成“最美零距离”,真正让基层协商议事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邹林帆)